武陵区发布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告
2024-03-29 10:33:26          来源: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鲁颖 |          浏览量:15408

全区城乡居民:

今年4月4日是我国传统节日“清明节”,也是缅怀故人、追思逝者、寄托哀思的日子。鉴于当前近段时间高温天气,扫墓、祭祀活动燃放鞭炮、焚烧纸线等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可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不必要损失。为倡导绿色低碳文明祭祀理念,确保“ 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有序,现就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通告如下:

一、实行文明祭奠,倡导移风易俗。充分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大力推行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开家庭追思会、撰写追忆文章等形式,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防范森林火灾隐患,树立和弘扬文明祭祀新风尚。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文明祭扫、倡导移风易俗,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生态、环保、安全、文明意识,用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增强风险意识,严格火源管控。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严格落实“带火不进山,进山不用火”规定,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种火源等进山入林。请广大群众当好义务宣传员,人人都做森林防火宣传参与者,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宣传森林火灾可能引发的危害和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因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和人身安全事故。

三、自觉敬畏法律,抵制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森林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受到严肃法律追究。法不容情,失火坐牢,广大城乡居民必须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命令规定,主动服从和接受各级政府、森林防灭火机构和护林员的检查、管控和劝导,切实管好火源、火种和重点人员,坚决抵制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小火酿成大祸,害人害己害国家。

全区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街要高度重视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从即日起全面加强巡查检查严控野火违规用火,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和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阵以待,及时响应,一旦接到火情报告,立即启动森林灭火救援预案,科学组织扑救行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把森林火灾火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坚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灭火救援安全。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及时报告森林火情,积极举报违规用火。报警电话:119、7261000

特此公告

常德市武陵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责编:鲁颖

一审:张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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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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